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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建筑工程1个月前

¥20.00

前提:双十一双十二大批消费者从天猫国际、京东、淘宝等平台购买了由“宁波百加世宠物有限公司”为代理商的,加拿大猫粮“GO!九种肉”后,在两个月内出现超几百起猫咪呕吐、拉稀、吐黄水等症状,部分猫咪检查肾衰竭、肝功能异常等已死亡。
总代理商百加世得知情况后,处理不及时,五天左右依旧没 有召回问题批次猫粮的行动,微博上公开宁波、上海当地小部分家中采购样品送检,但结果还未出。
天猫国际、京东以及淘宝部分商家,在处理消费者退货退款时要求消费者出具证书:猫是因为吃了猫粮才导致上述疾病及死亡,但是目前受害消费者咨询了国内各大宠物医院得到结果:医院只能给出宠物是否生病、不能得出猫咪是否由猫粮的问题生了病。
天猫国际、京东、百加世甚至做出了以下行为: 1 开封猫粮除非证明猫咪死亡且由于猫粮原因死亡才会退货退款,但粮除非证明猫咪死亡且由于猫粮原因死亡才会退货退款,但不承担猫咪死亡造成的损失。2 未开封且未刮商标的猫粮、不影响所谓“二次销售”的情况下才能退款。(这里, 问题猫粮回收后还会进行二次销售)
百加世注册地:宁波。天猫国际注册地:香港
本人带着众多消费者的疑虑,提出以下问题。1⃣️天猫国际的注册地在香港,是否消费者无法通过12315对天猫国际进行维权行为2⃣️百加世要求出具医院并不能出具的“由猫粮导致的猫咪死亡"”证书是否合理3⃣️问题批次猫粮是否可以进行二次销售4⃣️如果消费者上门百加世讨说法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谢谢!
我的电话17857332240,并非平台显示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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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聪聪律师 山东-济南 上海沪师(济南)律师事务所

  • 您好!我是宋聪聪律师的助理,感谢您使用法妞问答平台。稍后宋律师会为您进行答疑解惑,您也可以在收到短信后,与宋律师电话联系(微信同号)!

    1个月前

  • 1.注册地虽然不在大陆,但依然可以管辖,因为经营行为在大陆。2.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证明猫咪死亡和吃猫粮有直接因果关系。3.如果猫粮存在质量问题,不可以销售。4.可以上门讨说法,只要不影响公司经营秩序,不发生肢体冲突即可。

    1个月前

  • 但是国内宠物医院都无法提供这份证明,只能证明猫生病了,在这种情况下依旧还是要证明吗。
    另外,这里有一点,猫咪如果食用猫粮造成肾衰竭是有时间积累的,有的猫2-3个月才会显现,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食用了一个月猫粮,商家依旧坚持自己的猫粮没问题,且不退款,要求我们继续吃下去出了问题再找他们,这种做法是否有问题呢

    1个月前

  • 第一,你们可以集体维权,如果都是使用这一品牌的猫粮导致,可以推测猫粮有问题。第二,对现存猫粮进行质量检测。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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