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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买二手房,在中介签订合同约时。中介提议原房东须将户口迁走才交易,后来原房东说暂时没时间去办理这些,中介就将合同注明为:在房子交易前须将原户口迁走,同时暂扣2万元房款做为户口迁走的押金。如果过户时还不迁出户口,则2万元尾款(押金)可以不给原房东。 当年8月15号正常交易,在银行付款、对方也出具了收款单据,我取得该套房产证。然而,原房东之后联系我说做生意资金流动困难,请求我将尾款2万元先付给他,也承诺一定会很快去办理迁出手续的。由于本人毫无防备之心且又太可轻信于人,以为他们会及时去办理户口迁出(他们家有多套房产)。所以就付了18000元给对方(对方写有收据)至今5年多过去了,无数次的催促,无数次的失望,对方根本不讲诚信,甚至不顾做老板的身份,在居委会打电话给他调解时竟扬言:你们有本事的话,就将户口强制给他迁出去。请问:我该有什么办法才能让对方将户口迁走?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四川大学法医物证学硕士,工作认真负责,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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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20年期间,在青海旦珠岭律师事务所执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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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服务多家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公司(包括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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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硕士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从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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