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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前事,两电动车轻微刮擦均倒地擦伤,她咬定要五六千,报警后我全责。陪同并垫付两千医药费,病厉发票什么的都在我这,各种检察没事,还要求三千。几天后晚七八点接法院固话自称调解员电话,说她要求赔一个月误工费五千,修车费三百,我不接受,年前我以为没事了,材料什么的寄给保险公司做了理赔。手上留有缴费单和报告单就诊卡原件,其他复印件。前几天接通知去法院领了传票,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和事故认定书。无其它材料,起诉状写她住院一天冶疗花了两千,一个月误工费营养什么的五千三怕她法院有熟人,要写答辩并提交垫付医药费证据吗?她什么证据都没有也能立案吗?谢谢!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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