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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潍坊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想问问案件还没到检察院,检察院能批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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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静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子初律师事务所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
    (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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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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