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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交通事故1个月前

电动车在人行道行驶被罚300元车也被交警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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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达伟律师 福建-莆田 福建格中律师事务所

  • 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罚。但因为这类违法行为性质轻微,目前在大部分中小城市中还只是予以劝阻纠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所以说,你最多会被罚款五十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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