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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城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们一个部门的十几人出去喝酒,有一个人喝多了耍疯,因为我做他旁边,他弄掉了酒瓶子,碎了一地,我就扎脚了。后来不知道怎么的鼻梁子就折了,他就报警了。被判定轻伤。后来他就说是我打的他。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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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西城区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 你好,没有证据的话您不需要承担责任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64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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