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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行业交流1个月前

¥9.90

您好,本人从2019年初在网上玩游戏遇到个人,那时本人刚17岁,迷迷糊糊跟对方成了“情侣”关系,当时也没想骗对方钱,对方一直给予本人“温暖”,本人就一直欺骗下去了,到2020年初期间给本人转了差不多有14万元,本人已经还了8万元还差6万元跟对方协商不同意,对方要报案,请问本人要负什么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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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斌斌律师 浙江-温州 浙江豪江律师事务所

  • 建议尽快还款,否则可能会构成诈骗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无法还款的话,建议尽快向公安投案自首。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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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终审后再审要开庭吗 16550人查看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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