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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县房产纠纷1个月前

一套139.96平米从未住人的新房按每平方米每天1.35标准收取物业费,由2012年3月10日-2016年3月9日交纳物业费9068元,交滞纳金9930元整,截止到2020年底,这个滞纳金应该怎么交,交多少?又欠多少滞纳金应该怎么计算。2016年交的滞纳金比物业费都高合理吗?希望能得到准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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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律师 北京-大兴区 北京市一格律师事务所

  • 1、所谓滞纳金,在民法领域的准确性表述应为违约金。业主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拖欠服务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员可按照约定主张违约金,物业服务人应当举证证明其所主张的违约金不高分高于其实际损失,过分高于的,业主可以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物业服务人的损失一般可认定为银行贷款利息损失。
    2、法律依据。现行合同法和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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