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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人应聘到一家公司,公司与他签订了一份试用期合同,约定试用期为四个月。月工资为3000元,试用合格,转正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工资为5000元,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在试用期间,双方随时都可解除劳动关系。对方不得提出异议,两个月以后,公司以我的家人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想咨询一下该怎么办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重庆公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多家国企及金融机构法律顾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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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3330033,微信:15213164407北京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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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朝霏律师,法律硕士,北京市安理(重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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