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北京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 朝阳区劳动工伤法律咨询
各位律师朋友你们好!我想请教一个有关加班费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在北京的一家公司上班(北京xxxx汽车冷成型件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表明工资数额,以及工作岗位。我们单位的工资组成是:岗位工资(1700)、奖励工资、全勤奖、房补、交通补助、餐补,等一些补助。大概有5k多。单位只用岗位工资(1700)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1700/21.75*2)。我想知道。单位这种算法合法吗?正确的算法是什么啊?有没有一些相应的法律条文来规定这些啊?麻烦各位律师朋友帮看下。万分感谢!!!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帮助人数:283人 粉丝人数:1424人
上海政法学院本科法学学士,从事律师职业3年,曾多次担任集团法
帮助人数:215人 粉丝人数:1177人
帮助人数:2人 粉丝人数:93人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涉外法律事务部执
帮助人数:31人 粉丝人数:160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