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福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福州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A公司经营不善已经在裁员,协商安排一部分员工到B公司上班,AB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同一人,A公司不是上市公司,但B公司已经是上市公司;AB公司属于同一厂房但不同车间。 这部分要求安排到B公司上班的员工,现在A公司要求他们签异动单; 请问:1、A公司这种做法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吗?2、如异动过去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与原来的不一样属于违反劳动合同吗?3、如真的异常过去是否要跟A公司协商书面证明,员工工龄不变,岗位不良,福利不变?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萧云阳律师 贵州-贵阳 贵州宇泰律师事务所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62人 粉丝人数:3427人
方春,法学专业本科学历,自2004年大学毕业开始从事法律工作
帮助人数:2217人 粉丝人数:6765人
蔡青律师,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自执业以来,参与办理各类民事
帮助人数:311人 粉丝人数:2887人
马新军,中共党员,新疆衔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部队退役从事
帮助人数:6328人 粉丝人数:8821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