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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招聘软件上应聘了一家公司,出纳岗位,实习一个月,约定的工资是2800,通过面试之后签了用工合同,上面没有准确的薪资、上班时间、地点、职务,而且只有一份,被人事拿走了,我签了合同之后人事告诉我,我只实习一个月,只能给我2200,如果我想要2800的工资除非去做销售,我想了想,不想去上班了,人事让我不用去办离职,写一份电子版的离职报告就可以了,我想问一下那个用工合同还要拿回来吗?因为只有一份,在他那边,会有什么影响吗?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谢谢啦!
张敬律师 山东-德州 山东胜券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大家好,我是刘虔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有近二十年的法律实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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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善理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共党员,法学本科。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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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山东省首届公益网评“我最喜爱的名律师”。有各级法院的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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