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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知识产权1个月前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是强制需要标注的吗?比如我生产的产品符合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我完全可以使用,但是,我不想使用,就是,不想在包装上标注地理标志那个图标,请问这个可以吗

查看宋冬生律师的回答

宋冬生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苏浩律师事务所

  •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指出,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应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由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产品产自特定地域的证明。
    (三)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上述申请经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审核,并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后,发布公告,生产者即可在其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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