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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你好,张律师。因为性格不合提出离婚,对方不肯进行协商。因此想起诉离婚。女儿4.5岁。我是女方。财产:1、婚前一套房(有财产公证),但是有贷款,至今未还清,我是不是可以分割自结婚后还贷部分和房产增值部分 2、婚后两个车位(有贷款) 两辆车(无贷款)二套房(有贷款)地下储藏室(无贷款),以上怎样分割?3、本人目前已搬离共同住所,无固定房产,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同意拿抚养费,对方不同意怎么办?4、对方不提供任何证件给我(结婚证、孩子户口本等),能否正常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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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秀秀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谷源律师事务所

  • 手里没有任何材料的话,建议到婚姻登记处和派出所开具相应证明。然后带着材料再去起诉。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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