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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咨询下老师.我16年10月30日借出的现金.借钱?人打了借条约定月息2分.借期一年归还.如到期不还.按月息3分违约支付。但到现在2O2O年10月3O日仍未归还本息……请问这个怎计算……?说是现在又新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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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轩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 你好,个人借款利息在年利率36%以内是属于合法的,超过36%就是属于高利贷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

    1个月前

  • 你具体借给对方多少钱呢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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