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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行业交流1个月前

你好我想问监视居住的地址在法律上有啥规定

查看闫黎平律师的回答

闫黎平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高新域律师事务所

  • 监视居住的场所为“住处”或“居所”,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被完全限制人身自由。对有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监视居住的场所为指定的“居所”。我们认为,所谓的“住处”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连续的、固定的居住和生活的地方; “居所”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时为无固定住处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定的场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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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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