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石家庄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山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济南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山东-济南债权债务1个月前

既然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某物的,该约定无效

查看吴琼芳律师的回答

吴琼芳律师 山东-济南 北京市中闻(济南)律师事务所

  • 留置权适用仓储等三种合同呢,约定只有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是有有效的,不过债权人行使留置权有不得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407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53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