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上海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 浦东新区公司法务法律咨询
两年前作为高管参加公司股改,现金购买3%公司股权,并作为列名股东完成工商变更,股权转让协议中没有限制条款。当时签过2年期的一致行动人协议,但已经到期。 问题1:今我提出离职,希望了解所持股权是否拥有完全处置权?如果转让价格谈不拢,是否可以继续持有股权和全部未来权益? 问题2:我应该享有过去两年的增值权,但公司要求我离职必须转让给大股东,而且是按照当时的原价转让,是否是侵权行为,我如何应对? 问题3、后公司又提出可以保留0.5的股权,但要进入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股,我担心会对我的权益造成损害,作为间接持股股东,更难兑现当前和未来收益。 问题4、公司又说可以以大股东代持方式解决问题,但代持是否构成所有权转移?如何保障我在未来兑现增值收益?如果必须签订代持协议,应该采用什么条款来限制大股东潜在的侵权行为?
卢文德律师 广西-贺州 广西佰纳律师事务所
许文茗律师 上海-普陀区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
李金锁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一法(天津)律师事务所
王琛峰律师,深耕于民商刑行领域多年,取得一定成绩,用理智、激
帮助人数:11人 粉丝人数:448人
曾在企业担任法务,有着丰富的合同管理经验和非诉讼法律服务经验
帮助人数:106人 粉丝人数:976人
军转律师,律师执业前是一名有着22年军旅生涯的中校军官,执业
帮助人数:5546人 粉丝人数:8514人
就职于北京盈科(太原)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民商事法律事务,熟
帮助人数:10人 粉丝人数:36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