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六盘水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江苏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宿迁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宿城区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百度小程序用户

江苏-宿迁债权债务1个月前

连带责任保证人主债务没有超过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人永担法律责任吗

查看李志刚律师的回答

李志刚律师 江苏-盐城 江苏御今律师事务所

  • 担保期限主要是看你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责任还是连带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别人欠钱不还,有15年了,怎么办 39369人查看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37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