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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连云港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执行法官没有寄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被执行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房子的产证被法院强制申请作废然后到银行强制解押,之后收到法院执行终结通知书。我能否告执法法官?

查看陈佳正律师的回答

陈佳正律师 江苏-南京 北京市中银(南京)律师事务所

  •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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