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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房产纠纷1个月前

请问律师:房产证上面只有女方的名字,这属不属于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如果是拆迁的话补贴的钱是不是女方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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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鹏律师 四川-成都 四川法奥律师事务所

  • 住房如果是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前购买,房产证只有女方一人名字,该住房为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住房如果是领取结婚证之后买下,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哪一方名字,只要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夫妻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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