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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南开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30.00

我在南开区酒店微信招嫖被骗3000余元,现在意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想去自首,请问处罚情况如何

查看周立新律师的回答

周立新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华声律师事务所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嫖娼处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个月前

  • 我的行为构成嫖娼了吗

    1个月前

  • 你应该属于嫖娼未遂。《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第二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嫖娼未遂属于违法行为但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将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应当教育其守法。

    1个月前

  • 好的谢谢律师 我这就去自首 后悔担心好多天了

    1个月前

  • 未遂不处罚,建议今后别做此违法行为,自首有必要吗?你是不是已嫖娼?或还有其他隐情?

    1个月前

  • 上述就是事实,没有其他隐情,主要是我还是学生,在天津上学,一时糊涂做了错事,感觉对不起自己也对不起父母和国家

    1个月前

  • 从你现在表述,感觉你是嫖娼后,被讹诈3000元?如是,已不是未遂了,公安会按嫖娼处理。自首与否,自己考量。

    1个月前

  • 没有嫖娼到,过程是在微信上摇到一个小姐,我出于好奇要求上门服务,支付了3000余元,在小姐赶到的途中我反悔了,让她回去并要求退钱,结果她没有退并删除了我的微信,过程就是这样

    1个月前

  •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48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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