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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开按摩店的,有一群人喝醉的人,把他们朋友,一个喝的更多的人留在店里,他朋友说帮他按一下,看一下,然后离店,接着再按摩的过程中,客人出现咳嗽和流鼻血的情况(客人本身身体就不好),送往医院,第二天,他们朋友过来希望按摩店能承担一部分医药费,请问有责任,需要承担吗?按摩也是他们朋友要求的,麻烦帮忙回答一下,谢谢!
张焱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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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志发律师 广东-惠州 广东天穗(惠州)律师事务所
宣恩集,广东肇庆地区律师,主要擅长买卖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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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经济师、合伙人,执业二十年资深律师,曾在企业从事技术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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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在读),曾撰写多篇实务专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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