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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胁迫人的民事行为不应该是无效的吗?那为啥受胁迫人的撤销权还是形成权呢?
张霞律师 江苏-南通 上海市协力(南通)律师事务所
姚东亮律师 新疆-乌鲁木齐 北京德和衡(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咨询电话:13888400690。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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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绍卿律师执业8年,常年担任大型央企、国企常年法律顾问,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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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顺律师曾办理过多起刑事、民事案件及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常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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