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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牛牛蜗是我

吉林-长春合同纠纷1个月前

¥30.00

我和甲签了合伙合同,出资五五分,期间他提出退出,要带走公司一半的钱,我是否可以不给,他是否违约,我不给他要起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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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律师 吉林-长春 吉林仓桥律师事务所

  • 《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建议您看一下合伙协议 对于退伙是否有约定 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 对方提前一个月通知您 如果您没有证据证明对方退伙对合伙事务造成不利影响 也可以退伙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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