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昭通

首页  > 法律咨询  > 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山东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 烟台损害赔偿法律咨询

+08a82251449c4265a7000c26d80006c2

山东-烟台损害赔偿1个月前

律师您好,请问老人死后其抚恤金怎么分配/

查看席芳平律师的回答

席芳平律师 山东-烟台 山东西政律师事务所

  • 抚恤金首先在老人的儿子、女儿这些第一顺序的人之间平分。
    但老人的女儿对老人照顾多,可以多分;儿子对老人的照顾少,可以少分,儿子限于老人去世,其子女可以继承他应继承的份额。
    老人的妹妹对老人照顾很多,也可以分的一定数额的抚恤金。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所以女儿可以多分,儿子可以少分。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所以孙子、孙女可以分的老人的抚恤金,但只能分的其父亲应当分的数额。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所以老人的妹妹可以分的适当抚恤金。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你好,如果对方骂人有录音证据,对方有什么处罚 121813人查看

王慎云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母亲坐过牢孩子能入党和参军吗? 105532人查看

李成竹律师 浙江-杭州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党员有婚外情单位怎么处置? 65766人查看

张志霞律师 山西-太原 山西鼎邦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5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99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