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1.获得奖励奖品,适用个人所得税中的偶然所得,税率20%。计税价格为市场价格,也就是发票价格。税款由奖品发放人代扣代缴。纳税人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提供非正式扣税凭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拒收。 2.从索取发票方面来说,最规范操作应该随奖品一起开具给付。但在实践中,除大额奖品以外,主办方一般为简化工作而不会另行开具发票的。从奖品的保修方面来说,目前看来,只有通过协商解决了。 3.税款扣缴的计税价格,应当是市场价格,最直接的价格来源应该是主办方购入奖品取得的发票价格。按此价格乘以20%的税率,即为应交的税款了。对个税中的偶然所得,没有规定起征点,因此,从理论上说,极端的例子,哪怕只有1分钱的偶然所得,也应当交纳个税。 4.根据纳税义务人(得奖人)的具体要求,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主办方)出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提供非正式扣税凭证的,纳税义务人可以拒收。这是《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纳税义务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