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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要咨询,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我弟和菜鸟驿站的人通过拿快递,熟悉起来,菜鸟驿站的人问我弟有没有兴趣赚零花钱,我弟说有,他让我弟十月一日二日去,一天一百元。在这之前让我弟去学习一天,我弟因为补课,上午没去,下午三点过去,一直到晚上七八点。第二天上午又去学习了半天。接着就一号二号去上班了,不过还有一个人在,一号二号结束,问老板拿工资,老板说我弟这两天算学习,前面的两个半天不算,没有工资,这是不是合法?后来我们问他,一个学习了快一天的人,跟着学习半天的人学习,这不现实,他说我弟没有另一个人学的快,没有另一个人做的好,这算不算语言暴力。现在又要我弟和另一个人一人一百元,(另一个人明说是来学习的),还说我弟迟到了扣工资,出去吃饭扣工资,这是否合理?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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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诚怀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执行主任。怀化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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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任长沙劳动仲裁院仲裁员,现为合伙人律师,擅长交通事故、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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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学历,专职律师,会计师,有多年企业管理,企业法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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