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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婚姻家庭1个月前

您好,我和一姑娘处了十个月左右,订婚,送好,结果结婚头天晚上女方提出不结了,这个彩礼三金以及在一起的消费,可以拿回么,但是女方怀孕了

查看高晓梅律师的回答

高晓梅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郓州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你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彩礼应予以返还!但因女方怀孕,不会全额返还。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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