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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云阳县劳动工伤1个月前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上班打瞌睡被领导拍了照并发至他们的管理群,又被基层领班发到其他的班组群里面,这种情况属于违反肖像权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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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胜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广普律师事务所

  • 如果班长拍照只是用于证明员工上班期间违反工作条例,那就不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如果是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以营利为目的,那就属于侵犯他人肖像权的行为。
    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对于侵犯肖像权行为,受害人可自力制止,例如请求交出所拍胶卷,除去公开陈列肖像等,也可以依法请求加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或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请求权,不以财产损害为要件。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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