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广东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 深圳债权债务法律咨询
买了个净水器,收货后未拆封,申请7天无理由退货。
但是商家要求支付商品总额的30%,作为运费。指出在商品页面有显示,“但买家需要承担相应的来回费用,约总价30%”这个金额约为149元。
我不同意按总价30%算。我愿意根据快递单,支付来回的运费。商家不同意。
请问,这个收取货物总额的30%,合法合规么?
刘伟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坻京律师事务所
肖军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思文律师事务所
黄世振律师 湖北-孝感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
本人从业以来处理了包括合同纠纷、人身伤害、刑事辩护等多起案件
帮助人数:0人 粉丝人数:0人
文书代写,法律咨询,案件代理,合同审查,继承见证,法律顾问,
帮助人数:259人 粉丝人数:1724人
我曾经是一名军人,在部队服役22年,2016年取得法律职业资
帮助人数:1678人 粉丝人数:3666人
李永亮律师是从业多年的民商事经济纠纷律师,法律硕士研究生,中
帮助人数:175人 粉丝人数:850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