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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卫生院下属的诊所,属于自负盈亏,自己向卫生院交养老金和各种保险,工资交卫生院。
2020年8月16号,病人女,32岁,主诉发烧,体温38度以上,其余没有任何不适,在我门诊输液3天,第4天去医院,诊断为爆发性心肌炎,转入地区医院重症监护室治疗,后来病人住院20多天,花费20万元.
在病人住院的第一天,她们家就以我给她耽误病情,误诊,没早点撵她去大医院做检查为由让我出钱给她,我当时以人道主义借给他们1万元(让他们写了欠条),但是病人家属不依不饶,约了20多个男女老少天天来我门诊,闹事!让我出钱!我告诉他们,让他们走正常程序,但是他们不走,也不告,就在我门诊坐着,胡说八道!搞得我没法看病,只好关门走人!现在我诊所都关门一个月了,她们家每天都派个人来侦查一下,看我开门了没有,估计是看我开门再来闹腾!这种情况怎么办啊?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徐郑州律师 山东-临沂 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
2008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0年转入秦南律师事务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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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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