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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婚姻家庭1个月前

孩子不是男方亲生的,离婚孩子判给了男方,女方还有可能要回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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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月龙律师 山东-聊城 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二十五条 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其次,如果女方想变更抚养权,可以选择起诉。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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