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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用人单位可以以公司发展需要为由,调动员工到其他的公司,工作地点上班,如不接受,则劝退处理吗?望回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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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建彪,高等四级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四十多年,擅长各类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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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曾于广东法院任党支部委员、法官助理,扫黑办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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