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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房产纠纷1个月前

您好,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没有约定的,由房东负责通水电。 请问这个回答的法规依据在哪里查到,我也遇到这个问题,找法规依据和房东对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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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卫纲律师 广东-东莞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 《合同法》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进行维权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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