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东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广州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因感情不和,男方与女方调解无效,要起诉离婚,因男方与女方相识时候男方就有爱好穿女装的习惯。生育前有骗过女方说自己已经离婚了,后来2009年非法生育了第一个孩子,2011年非法生育第二个孩子,一直感情良好,后来于2005年男方起诉离婚,负责前妻一孩子的抚养费并赔偿精神伤害,2006年4月与现任妻子登记结婚,婚前经常女方付出经济,登记结婚男方没有付彩礼给女方。现因经济和感情闹翻天,分居及离婚协议不达成,要法院起诉离婚的话,女方可以要回彩礼和赔偿婚前她所付出的经济吗?还有女方能否说我女装癖好要求赔偿给女方呢
余杰律师 广东-广州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广西闻名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擅长于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人身损
帮助人数:7人 粉丝人数:859人
帮助人数:58人 粉丝人数:950人
毕业于武警广州指挥学院。熟悉民法典、公司法、刑法及劳务合同等
帮助人数:201人 粉丝人数:1120人
暨南大学毕业,法律硕士学位。工作严谨认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
帮助人数:36人 粉丝人数:944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