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黑龙江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 哈尔滨经济纠纷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旅游因包机航空公司破产,正常9月26-10月10日的欧洲六国的行程,在9月27日被通知取消,退了全额团费,但未进行额外赔偿。作为旅游者是否可以要求履行合同上签署的关于旅行社违约,当日通知取消的赔偿20%?旅行社说他们已经做了通知(27日),并在大家的要求下拿出了11月的另一四国行程(路线时间和原来的明显不一致),旅行社尽了合理注意义务,按照旅游法六十七条,不承担违约责任,这样说符合该法条的前提吗?我们的情况适用于该法条吗?旅行者不能追偿20%吗?
王涛律师 山东-青岛 山东运策律师事务所
董建春律师 山东-菏泽 山东天清律师事务所
高景文律师 北京-东城区 北京正公律师事务所
硕士研究生毕业,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债务、征地拆迁补偿纠
帮助人数:71人 粉丝人数:306人
我1996年开始执业,一直从事民事、商事代理诉讼代理活动,尤
帮助人数:418人 粉丝人数:2365人
擅长侵权类纠纷,工伤人损,债权债务,买卖合同,离婚继承纠纷,
帮助人数:2721人 粉丝人数:5028人
帮助人数:9人 粉丝人数:463人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