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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签贷款合同,10月银行才拨款给开发商,期间业主每月按时交了贷款,因银行逾期拨款给开发商,现开发商要求付违约金,是否合理?收到以下函件要求签名。是否与下月能否交楼有关。以此作为证据延期交楼不赔付违约金?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之约定,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5%支付违约金,现我们向开发商申请免收违约金,需要您配合签署一份延期付款申请并支付手续费(手续费的计算方式:自逾期付款之日起至延期付款之日,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2%计取)。该申请将由开发商寄出,请您查收后,务必写明逾期原因签字加盖指纹,逾期未寄回的开发商将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条之约定收取违约金。
张军律师 河北-石家庄 河北君和诚律师事务所
张美英律师 天津-河西区 天津澍泽(海口)律师事务所
马振文律师 河南-安阳 河南万昆律师事务所
王宁刚,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主任,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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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总部派驻律师,取得会计从业证书,报检证。曾经在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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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从事律师职业九年,办理了大量诉讼和非诉业务,擅长领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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