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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辰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未结婚 也没有办酒席,双方家长吃饭,给我21000还有一枚钻戒 过后我们又返还10000 男方最终提出分手 要求我返还25000 我要返还吗?

查看王申青律师的回答

王申青律师 天津-南开区 天津津瑞律师事务所

  • 您好,男女双方在恋爱阶段、准备结婚时所做出的赠与财物等行为一般来讲都是附条件或附义务的,是基于双方能够共同组建家庭,如果双方分手,未能结婚,那么条件无法成就,赠与方是有权要求受赠方返还的。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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