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阳江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北京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 海淀区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手机用户

北京-海淀区刑事辩护1个月前

您好,我这边服刑期满释放回来之后罚金没有交全。会不会在我银行账户自动扣除呢

查看许传辉律师的回答

许传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市索邦律师事务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一)据以执行的刑事判决、裁定被撤销的;
    (二)被执行人死亡或者被执行死刑,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三)被判处罚金的单位终止,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的;
    (四)依照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免除罚金的;
    (五)其他应当终结执行的情形。
    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转移财产情形的,应当追缴。
    第十条财产刑全部或者部分被撤销的,已经执行的财产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被执行人;无法返还的,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因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有困难,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的,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准予减免;认为不符合法定减免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办理财产刑执行案件,本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父亲强奸女儿长达5年,一直在施行,该定什么罪 904137人查看

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812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