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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叶

福建-福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5.00

你好!我是福州地区闽侯竹岐的,我们家生二女从未得到当地生二女补贴,我们夫妻都是72年出生,大女03年出生,小女09年出生。经办人说是因为我没做绝育手术,因为长期在外打工也没人通知我回去做绝育手术,我们一家都是农村户口,请问我们的条件可以领到补贴吗?

查看王颖律师的回答

王颖律师 福建-福州 福建闽水律师事务所

  • 您好,您女儿09年出生属于超生

    1个月前

  • 按照计划生育条例,您是否有向当地政府缴纳社会抚养费?若未缴纳,这个记录一直都在的。

    1个月前

  •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及福建省的规定,只有独生子女才有补贴的,地方乡镇是无权规定法律法规

    1个月前

  • 新的规定已经删除第十条,具体要适用新的规定

    1个月前

  • 应该不属于超生,我是农村户口,头胎生女儿可以再生一个的

    1个月前

  • 您好,按照福州市计划生育条例,是属于超生范围的,跟头胎是否是女性没有关系,地方规定也不能超越国家规定

    1个月前

  • 当时的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就是这样子,头胎生女儿允许时隔五年再生一个,所以我绝对不属于超生

    1个月前

  • 《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条 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第二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开展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优质服务和综合管理。村民委员会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开展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以与育龄夫妻签订计划生育合同。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应当推行属地管理,开展社区服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各种社会组织实行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应当负责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经费和优惠奖励措施等。

    1个月前

  • 第十条 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有一个子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二)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且已丧失生育能力;
    (三)女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妹,男方到女方家结婚落户,赡养女方父母;
    (四)夫妻双方定居在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五十人以下,人均耕地二亩以上或者人均山林地三十亩以上的乡;
    (五)只有一个女孩。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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