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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结婚了,由于各自生活,使各自的工作工资收入没有放一块使用,她的她管理,我的我管理,我的收入积蓄一部分用来购买自己生活必须的房子,而她的收入都给了她的子女,我购买的房产怎么能成为共同财产呢?我理解不了法律的依据是什么?法律是保护谁的?
仇萍律师 山东-济南 山东华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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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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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法律行业多年,擅长各种经济纠纷、消费维权、劳动维权、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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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律师,中山大学法律硕士,执业10年,代理数千案件。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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