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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结婚了,由于各自生活,使各自的工作工资收入没有放一块使用,她的她管理,我的我管理,我的收入积蓄一部分用来购买自己生活必须的房子,而她的收入都给了她的子女,我购买的房产怎么能成为共同财产呢?我理解不了法律的依据是什么?法律是保护谁的?
赵永跃律师 山东-枣庄 山东滕国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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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周润律师 重庆-渝中区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王艺桦,女,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安徽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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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从事法律工作五年,在芜湖执业,擅长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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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毕业于山东大学(985、211、双一流A类)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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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买卖合同纠纷、债权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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