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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饭店上班,总共做了十一天,辞职现在老板不给工资,说我辞职必须得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而且我说我不做了也是提前几天就已经跟店长说过的,店长让我在做几天让我走,那时候我才做了5天时间,现在到了店长答应让我走的时间了,我没有去上班就问工资什么时候给我,老板来一句我不去上班就给我按照旷工算,工资是不可能给我的,我想知道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么办
章海律师 上海-浦东新区 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1个月前
张春艳律师 山东-潍坊 山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赵忠源律师 广东-深圳 安山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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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向前,男,汉族,1969年5月4日出生,兰州大学法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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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现为北京京师(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范围以民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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