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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房产纠纷1个月前

我签了一个租房合同。签的时候没有仔细看。其中有一款提到收缴电费单价为一元。而我国统一电价只是这个价钱的一半左右。我感觉受到了欺骗。而且这个合同是在我找不到房的情况下情急签的。房东当时根本没有和我协商电价相关的条款。这个合同可以定为无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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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玉淑律师 湖南-长沙 北京德和衡(长沙)律师事务所

  •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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