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法妞问答免费注册登陆

首页 发咨询 找律师 手机网站微信咨询 全国客服热线:400-618-8116

地区切换:宁波市

首页  > 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重庆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 大足区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81baec7673b14ee0ae3dfd0d762976c6

重庆-大足区婚姻家庭1个月前

你好,我和男方已经快分居两年了,在这期间我也给孩子打过3000块钱,我们就一个小孩,现在想离婚,可是男方要我必须把这两年的抚养费给了,我目前没有工作,而且男方现在已经和另外一个女的在一起了,他又不离婚,就是让我把钱给了才离,我该怎么办

查看史胜华律师的回答

史胜华律师 重庆-渝北区 重庆广普律师事务所

  •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或有其他符合离婚的条件存在,女方可以到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判决双方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1个月前

值得一听

退伍军人在党50年补贴政策文什是那一级国家政府? 210454人查看

何光清律师 四川-宜宾 四川竹都律师事务所

请问一下退党有什么后果吗 139145人查看

陈岭律师 陕西-西安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我生了儿子的孩子,可以和我儿子结婚吗 127348人查看

颜志好律师 江苏-南京 江苏舜点律师事务所

发布咨询

关注法妞问答,查看更多精彩内容

微信扫一扫,关注二维码

客服热线:400-618-8116

微信扫一扫「法妞问答」立即开启语音咨询

济南暖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广场6号楼1703室

Copyright 2024 faniuwen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鲁ICP备16004136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鲁B2-20220269)

问题没解决?马上咨询在线专业律师,10171 位律师在线 3 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