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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县刑事辩护1个月前

我的一个朋友介绍我做那种刷单赚钱,第一开始他给我一个免费的单子让我做,做完给他截图发过去,他会给我佣金,之后让我交600块钱入职费,我交完了,再去找人要任务,任务就是扫一个二维码填写手机号,身份证,银行卡,人脸识别,这些东西,每一个任务都让填写这些信息,做完一个任务给他截图发过去,他就给我佣金,我昨天给的入职费,今天做了一天一共赚了72块钱,我想问一下这是骗人的吗?还有我那些信息会被拿去做违法的事情吗?该怎么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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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欣律师 北京-朝阳区 北京沄聪律师事务所

  • 1、针对网络“刷单”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其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丶公平交易权。“刷单”的个人或团体,如果因此造成消费者损害,也应当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2、网络“刷单”行为会撼动网络购物的诚信体系。网络“刷单”团体的大量存在也会扰乱正常的网购市场秩序,不仅增加了成本,也妨碍了消费者的选择和判断,一些好的商品和店家就会受到打压。因此,应尽快完善电子商务立法,规范网购时代的诚信体系,打击“刷客”这样的非诚信交易。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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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鑫律师 辽宁-辽阳 辽宁文正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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