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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婚姻家庭1个月前

没有结婚证,结婚5年,孩子两个!买房子没有写我的名字!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查看徐鹏律师的回答

徐鹏律师 安徽-芜湖 安徽安江律师事务所

  •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据此,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期间的经济关系及添置的财产有特别约定或者一方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属于单独所有的外,为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而主张同居生活期间购置的财产为个人所有的一方,理应承担证明购置财产的来源系个人收入的举证责任,否则即应承担败诉风险,而主张共有的一方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1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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