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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为业务需要,每天会通过私人账户给我转账1万至2万元,而我根据金额需要以个人与个人借款的名义写借条拿给公司,这笔钱最后是通过多个账户去公司开设的店铺消费,钱也最终是刘入公司的对公账户,而公司每个月统计完金额再把借条还给我,最后我有提出异议,所以又跟每天转账给我的私人账户的所有人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主要是写明双方之间的借款是可以用公司的销售额来抵消,请问这样的流程我存在什么法律风险,应该保留什么样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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