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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门面因为镇府工程导致门店无法经营,合约未到期,可合同上写明提前一月通知房东,可以退回保证金吗?本来不管怎样都会坚持到年底,今天和房东也尝试商量政府工程期间免租,只要正常营业立刻交租。我们也说如果镇府有补偿金,就让补偿金归房东所有。可房东要求免租期间,必须把房子清理好搬走,等可以营业在搬回来。那本来就不可能带来利益的房子。我搬走怎么会再搬回来。何必浪费时间呢?那请问
1我经过房东同意这个月搬走,保证金可以退吗
2现在要是房东同意免租,可我的东西搬走补偿金还要归房东所有吗
3在房东免租期间,房东可以要求我搬走吗
4是不是我只要履行合同,只要在提前一个月和房东说好解约。一个月内搬走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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